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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創天價!/博士被醫成植物人 判賠逾4千萬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灣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博士八十五年接受台北市聯合醫院婦幼院區手術,麻醉後成為植物人,繼九十六年獲判賠兩千三百餘萬確定後,她的丈夫再追加求償,高等法院再判醫院賠償一千零五十萬;仍可上訴。
本案九十六年判決確定時,創下醫療疏失定讞案件賠額最高案例,當時法院判賠兩千三百萬,加上纏訟七年的利息八百卅餘萬,及何維莊丈夫、台大獸醫系教授賴秀穗獲判賠的精神慰撫金一百六十萬元確定,當時賠償總金額約三千三百萬元左右,高院又再加判賠一千餘萬,若將來這部分也確定,金額共四千餘萬,將再創新高。
八十五年十二月間,當時擔任農委會技正的何維莊,接受台北市婦幼醫院進行子宮肌瘤摘除手術,醫師傅世慧替她麻醉時發生供氧困難,三次進行喉部插管皆失敗,因缺氧過久,何女成為植物人。
而九十一年間,一名卓姓男子因下半身無力,至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開刀,術後血壓下降死亡,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醫師有過失,判長庚醫院與醫師應連帶賠償家屬兩百九十八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九十一年間,卓某因「胸椎爆裂性體折」合併下半身無力,至林口長庚醫院動手術,但術後卻休克死亡,家屬認為,卓某是因醫生誤切到大動脈而喪命,要求醫院及醫師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卓某是因手術大量出血,引發血壓下降而死,認定醫師有過失,判長庚與醫師應連帶賠償死者妻子一百九十八萬餘元,兩名子女各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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