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
7月 ~8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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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獎 |
0434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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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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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75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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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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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獎 |
05757045 |
8655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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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5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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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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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 |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萬元 |
三獎 |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萬元 |
四獎 |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千元 |
五獎 |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千元 |
六獎 |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 |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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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
1、領獎期間自98年10月6日起至99年1月5日止,請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 攜帶國民身份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 中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 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 6、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 「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規定辦理。 7、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2)2396-1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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