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孫志浩 簽字前還吵黃磊

賈靜雯和孫志浩4年7個月的婚姻,12日正式畫下句點!不過兩人簽下離婚協議前,仍在庭上激辯,音量大到守在法庭門外的記者清晰可聞,尤其是孫志浩說「黃磊」、「司機打開窗戶看見」、「房間」的咆哮聲,混雜著賈靜雯的激動反駁,令人傻眼。

 雙方都有意願 裁判離婚

 兩人月前分別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裁判離婚及爭取女兒監護權訴訟。孫志浩為反擊,還訴請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求賈靜雯支付2600萬元,及上海房屋產權,引發外界議論。

 承審法官昨再度不公開庭審,孫志浩因想帶梧桐妹到上海探視出生一個多月的小堂弟,庭訊中和目前暫時擁有女兒監護權的賈靜雯爭執。另外孫志浩一再提到黃磊,是報載賈靜雯和黃磊獨處一室、疑似發生不堪的事。法官見狀,立即調和,認為雙方都有意離婚,希望以和解方式收場,堅持進行裁判離婚。

 法官勸解 當庭各自退讓

 在法官再次勸解下,雙方表明不再對簿公堂、各自退讓。賈靜雯放棄上海一半房產所有權;孫志浩也放棄對賈靜雯財產的請求權,兩人當庭和解、兩願離婚,立刻生效;但對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仍不相讓,8月5日再開庭。。

 放棄索討財產 唯不讓女兒

 孫志浩委任律師張迺良指出,孫志浩原對賈靜雯財產上的請求,包括500萬欠款、聘金36萬及上百萬元的鑽石、珠寶,和請求剩餘財產,全部放棄,唯獨要爭取女兒監護權。出庭之前,孫爸爸就決定不堅持500萬的事。「其實兩邊都很疼女兒,所以在女兒面前盡量不表現出勢不兩立的樣子,讓女兒有安全感。」

 

賈 

賈靜雯夫婦當庭簽字離婚 女兒監護權懸而未決

今天上午,台灣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及女兒監護官司在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進行第三次開庭審理,短短兩個多小時,兩人簽字同意離婚,孫志浩放棄贍養費,在上海購置的房產則歸孫家所有;由于孫志浩父母到場執意要進入法庭旁听,因為違反規定被請出庭外。

  台灣“今日新聞”消息,賈靜雯與孫志浩離婚官司及女兒監護權的訴訟,上午主要就離婚案雙方的意見陳述,至于夫孫志浩,須等台北市社會局的訪視報告呈交法院後,再由法官決定是否開庭,賈靜雯與孫志浩上午均親自出庭,待簽字離婚後步出法庭,兩人面對媒體的詢問均未發一語。

  除了離婚及女兒監護權訴訟,孫志浩另外提出分配賈靜雯剩余財產2600萬元新台幣(下同),被視是向老婆爭取贍養費而引發外界議論,在庭上最後兩人同意簽字離婚,孫志浩放棄這項分配剩余財產的請求,賈孫兩人在上海購置的房產則歸孫家所有。

  由于此案已開庭三次,今天出現最後結果,孫志浩父母特地陪同兒子開庭,並執意要進入家事法庭旁听,引起賈靜雯律師強烈抗議,最後兩老被請出庭外,家事法庭僅同意當事人與雙方律師進行協商,他人不能進入。台灣地區民事保護令之管轄第二項規定,如聲請人或被害人要求保密被害人之住居所,法院應以秘密方式訊問,即調查時除聲請人及被害人得在場外,禁止任何人旁听。

  對于父母親正在打離婚官司的梧桐妹來說,賈靜雯女兒梧桐妹今年過了兩次5歲生日,6月19日生日當天先和媽媽賈靜雯度過,至于爸爸孫志浩則在26日打造萬元派對,為寶貝女兒慶生。

 

賈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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